为实现中心的建设目标,加强科技赋能中国—东盟公共卫生合作,中心将在科技部支持下成立运行,依托单位为北京大学,挂靠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,在“小机构、大网络”的原则下实行指导单位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,设立指导委员会、管理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、发展合作委员会和秘书处五个管理机构。
指导委员会由科技部牵头,由科技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、外交部、国合署、药监局等部委的相关领导组成,指导中心发展方向,搭建沟通平台,联系和协调各方,为中心运行提供政治和资源支持。
管理委员会由中心主任、副主任及各研究分中心主任等组成,由北京大学遴选任命,负责审议和通过中心的章程、制度和标准,审议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报告,对重大事务做出决策。中心设立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各1名,副主任2-3名。北京大学分管校领导作为主要负责单位领导将担任中心主任,公共卫生学院院长作为具体执行单位领导将担任中心常务副主任,副主任人选将由北京大学相关执行和职能部门、公共卫生学院全球卫生学系负责人担任。其中,主任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;常务副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;副主任分别负责中心的科技合作、人才培养合作和发展筹资等事务。
学术委员会由中国、东盟国家以及国际上其他具有卓越声誉的公共卫生专家组成,由管理委员会邀请任命,负责规划中心的学术发展,审议中心的年度学术工作、代表性研究和合作成果,指导制定中心的科研工作规划、项目方案、技术标准等,为中心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。
发展合作委员会由加入中心的中国和东盟合作单位的代表组成,负责合作伙伴关系发展,主席由北京大学担任,负责中心的合作伙伴发展及筹资。
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全球卫生学系,协调、执行和落实中心相关项目及活动,向管理委员会汇报中心的运行情况,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诉求,并听从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调度和安排。